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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照百年孤独中的幻想与现实新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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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杨照

整合丨宫子

《马尔克斯与他的百年孤独》,作者:杨照,版本:新民说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年12月

为马尔克斯讲述魔幻故事的外祖母

我们一般认为死亡就是生命的结束,也就是生命故事的结束。然而对于受到外祖母强烈影响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来说,死亡往往是另一个生命故事的开始。这样一个由外祖母带大的小孩,他生命里面还有另一种特殊的东西——那就是外祖母众多迷信组构成的世界观。

外祖母相信,在空间里面有各式各样的阴魂。小孩子躺着的时候,如果门前有出殡的队伍经过,要赶快叫小孩坐起来,以免小孩跟着门口的死人一起去了。要特别注意,不能让黑色的蝴蝶飞进家里,那样的话家里将会死人。如果飞来了金龟子,表示有客人来。不要让盐撒在地上,那样会带来厄运。如果听到“kingkingkongkong”的怪声,一种从来没有听过的声响,那就是巫婆进到家里了。如果闻到像温泉般的硫磺味,就是附近有妖怪。

这些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小时候生活教育的重要内容。他受的是加勒比海沿岸区而不是波哥大都会的教育,而且是那个地区一个没有经过西化理性冲击的老太太所给予的教育。她教的,是典型、传统的拉丁美洲世界观。这套世界观中,众多事物尚未经过理性处理分类,尤其是还没有分别出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那里残留着世界还没有被分化开来的一种概念、一种气氛,活人与死人没有绝对的界划,活人随时会变死人,死人会变成幽灵,而幽灵一直处在活人之中。这中间没有绝对的界线,那是一个连续而非断裂区隔的世界,那个世界没有必然不会存在的东西。

理性带来最大的影响是:训练我们相信什么东西一定不会发生。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之后,西方的理性为什么逐步席卷了全世界?可能有人会回答:因为理性是对的,由理性产生的科学,比其他传统社会原本所相信的——例如巫术、宗教、神启等——都要来得灵验。

我们当然可以接受这样的解释。不过人类学家斯坦利·坦比亚(StanleyTambiah)在他的名著《魔术、科学、宗教与理性的范围》中,提过另一种不同的解释。简单说,理性最大的诱惑,在于它能够提供其他知识形式、其他宗教信仰都无法提供的、最稳固的安全感——理性将许多事情清楚地排除出去,清楚主张那些事是不合理的,一定不会发生,所以人们连想都不必去想。

理性是什么?理性有着强烈的、近乎绝对的排除法则。有一天你按照理性了解了为什么二加二等于四,那么从那一天起,你就不必担心在什么状况下,二加二会突然等于五。那是不可能的。有一天你按照理性规则懂得了地心引力,从那一天起你就不必担心身边的东西,会突然飞到天空中消失,没有东西会往上飞,所有的东西都只能往下掉。

理性及其衍生的科学知识,帮我们排除了很多再也不需要去考虑的事。理性愈发达,我们的世界也就愈来愈小,面对这个世界需要做的准备也就愈来愈简单。我们活得愈来愈方便,愈来愈安全。不过当然相对地,这世界也变得愈来愈无聊。很多事情在还没有发生之前,我们就已经排除了它们发生的可能性。这也就是韦伯所说的现代社会“除魅化”的意义。没有什么现象、什么观念可以再魅惑我们了。

拉丁美洲的小说如此好看,恐怕很大程度上必须感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外祖母。她给童年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提供了如此广大的、未曾经历现代“除魅化”的、丰富且混乱的世界图像。

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外祖母那里承袭下来的世界,里面有很多很多规则,但这些规则都不是铁律,不是颠扑不破的。非理性或者该说前理性的世界中,最有趣的现象正是——所有的预言都是对的。怎么可能所有的预言都是对的?因为当现实没有依照预言发生时,人们总能够找到或发明另外一套规则来解释为什么该发生的没有发生。

例如说走在路上,我看到一片叶子以奇特的方式旋转落下。啊,这意味着明天有钱会进来,刚好有一个家伙欠我钱,于是我有充分理由预知明天他会还钱。到了第二天,他没有还。所以预言失灵、预兆错误了吧?不见得,因为我会想起来,还有一条规则,是关于日出时间的。如果那天日出时间早于五点半,那么原来会有的财运都要打折扣。

查查日出时间,唉,果然早于五点半。

那个世界有各式各样的规则,管辖应该要发生的事。这些规则是平行并列的,东一条西一条,没有整合,也无法整合。因而全部规则加在一起,仍然无法告诉你什么事一定发生,什么事绝对不会。童年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所有被拿来解释因果的规则,彼此都是平等的。

理性发达之后,科学就取得了高度的权威先行性,科学有比其他信念更高的地位,帮我们解释各种现象。科学以外的解释,就只能运用于科学无法充分解释的范围。

然而在一个还未形成科学权威的世界,有着五花八门的道理,竞相提供着对事物现象的解释。每种解释听起来都蛮有道理的,都和现实经验有一定的对应,但也都有点怪怪的,无法和现实经验完全密合。因而在那个世界里,一旦有新鲜的现象冒出来,就会刺激高度的骚动。那样的新鲜事物,是真正的新鲜,那样的兴奋是真正的兴奋,不只是这项事物我们没看过,而且它背后的道理我们也没想过。更重要的是,任何新鲜事物加进这个世界里,这个世界都要因此改变其解释架构。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回忆和小说中,都出现过这样的情景——一场巨大的蝗灾过去了,村民们为了让自己从巨大的灾难中苏醒过来,就办了一场狂欢节。附近村镇的人都来参加,狂欢节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吉卜赛人。不晓得从哪里得知消息的吉卜赛人带着各式各样的东西出现了。

吉卜赛人卖一种“马古阿鸟粉”,那是专门对付不顺从的女人的,如果家里的女人不听话,很凶很坏,就把这个“马古阿鸟粉”带回家去。吉卜赛人卖一种看上去像果子般的东西,卖的人说那是“野鹿眼”,抓到野生的鹿,把它的眼睛摘下来可以用来止血。吉卜赛人卖四瓣干切柠檬,说是可以用来逃避妖术。吉卜赛人卖“圣波洛尼亚大牙”,那是一种看起来像牙齿的东西,其特殊的、明确的用途,是帮助人掷骰子时掷出较好的点数。吉卜赛人卖风干的狐狸骸骨,记得种田时要带着,可以帮助农作物成长。如果你要去跟人家打架,或者是去参加摔角,吉卜赛人会卖你另外一种东西——贴在十字架上的死婴。晚上走路时,想要避免碰到不认识的幽灵,那你就应该跟吉卜赛人买蝙蝠血。

吉卜赛人带来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总体来说,他们在狂欢节上真正卖的是藏在所有这些平常看不到碰不到的物件背后的、一种对世界的解释。解释世界当中的特殊因果,什么样的东西会制造什么,什么样的因会产生什么样的果。真正吸引人的,是那些不寻常的因果环节。我们今天听到这样的事,很容易以“迷信”一笔带过,或者对这些江湖郎中、江湖术士嗤之以鼻。然而江湖郎中、江湖术士在那样的社会里绝对是重要的,他们在不断提供、发明关于世界的种种解释。

当然有些人在解释世界方面,拥有比郎中、术士高一点的权威。例如神父,神父说这个世界是由天主造的,是天主管辖的。然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成长的环境里,在拉丁美洲的天主教传统中,甚至连神父、传教士用来说服人们相信其解释时的手法,都沾染了浓厚的江湖郎中、江湖术士的色彩。他们用来说服一般人相信天主的手段,不是读《圣经》,不是做弥撒,更不可能是教义问答。要让所有人相信天主,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展示奇迹。拉丁美洲的天主教会极度强调奇迹的重要性,教会中的神父因而也就具备了许多创造奇迹的本事。

拉丁美洲的狂欢节中,走在最前面的通常是十字架。跟在十字架后面的,是可以当场表演奇迹的神父。他们可以在众人面前让自己腾空飞起。“来,告诉我有谁敢不相信天主吗?不相信天主的,请看这里,眼睛不要转啊,小朋友,你敢不相信天主?那就看着啊,我飞给你看!”这简直就和路边的魔术师没有两样。加西亚·马尔克斯小时候就曾被这样表演奇迹的神父吓到过。

外祖母认为小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够笃信天主,就带他去找一个神父。那个神父对小男孩说:“眼睛瞪着我,看着我,不要动,看着我的脚。”然后他的脚就离地,人飞起来。目睹这一幕后,加西亚·马尔克斯从此害怕天主,怕得不得了。每一个神父都有自己的把戏,有各种不同的玩法。例如要人先盯着十字架看,然后呢,闭上眼睛,再马上将眼睛张开,就看到原本干干净净的十字架上,突然有一道血流淌下来。

在某种程度上,神父和吉卜赛人是同一种人。他们都是用“壮观的表演”(spectacularperformance)说服大家接受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解释,接受他们解释世界的权力。这样的做法,过去曾经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然而奇异的是,到了二十世纪,当理性已经如此巨大,已经战胜、征服了那么多地方,竟然还有如此素朴的现象存留着,管辖着众多人口的生活样态。

《百年孤独》,作者:(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译者:范晔,版本:新经典

南海出版公司年8月

试论《百年孤独》的起点

了解这个背景,我们就能充分理解,为什么《百年孤独》会如此开头: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接下来,最重要的这段话说:

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每年三月前后,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会来到村边扎下帐篷,击鼓鸣笛,在喧闹欢腾中介绍新近的发明。

吉卜赛人带来的两大块磁铁好玩得不得了,老布恩迪亚看到那大磁铁,冒出了念头,想要用它们把地里的黄金吸上来。结果没能吸出黄金,他又拿磁铁去换了别的东西。

《百年孤独》要写的,是回归到理性横扫全球之前的一种状态,一种还没有完全被理性整理解释的状态。加西亚·马尔克斯要去逼视并描述那样的状态。这是一项英勇的尝试,因为难度极高。比较容易的当然是接受已有的解释,别人给我们且已经有很多人相信、接受的解释。加西亚·马尔克斯不走这样容易的路,他要用文字带读者回到没有明确答案,依然充满不安全感,感觉上几乎所有事情都还有可能发生的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气氛,告诉读者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气氛中,发生了什么。

这是《百年孤独》的起点,也是“魔幻写实”的起点,更是使得“魔幻写实”与《百年孤独》能够横扫西方文坛的起点。什么是“魔幻写实”?“看起来真实的魔幻景象”。没错,但这样说只是把四个字拆开来讲而已。应该要强调的重点是:“魔幻写实”必须建立在感受或信念的基础上,也就是人要愿意或被诱惑回到那个状态中,接受《百年孤独》的这个开端——“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这是最关键的。

“魔幻写实”由拉丁美洲开始,借着像卡洛斯·富恩特斯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等小说家的优秀作品,流传到拉美以外的地区,引来了众多的模仿者与模仿作品。当全世界都在写“魔幻写实”小说时,我们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拉丁美洲的“原汁原味”毕竟是不一样的。其他地方的模仿者,始终没有办法让自己进入那个魔幻世界里,真正感觉到“经过屋内转角,很有可能就会碰到死去了的姨婆”。其他地方的作者没办法让自己“返祖”到接受那些非理性、违背理性的事真的会发生且真的发生了,而不只是存在于人的自主或不自主的幻想幻觉里。其他地方的作者写不出那样一个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的、缺乏理性保护的、极度不安全的世界。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成长背景当然很重要。那个背景环境有许多和我们很不一样的条件,把他拉进那不安全的存在中,又帮助他度过不安,不至于发疯。例如理性化的社会中,文学不太会和妓院扯上关系,但是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写作里,妓院作为一个社会机构,也作为一个生命主题,却不断反复出现。年轻时,加西亚·马尔克斯真的曾经长期住在妓院里。在《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他写过一个令人难忘的老鸨,她引诱了一群年轻人到她的妓院去。她看待这些年轻人,一方面是顾客,一方面又是孩子。让年轻人在妓院里胡搞了一阵子后,她会关心地问他们:“功课做了没?饭吃了没?这两颗维他命给我吃下去。”这是很奇怪的关系,难以理解,却又那么具有说服力。

混淆的结构正是阅读《百年孤独》的乐趣

读《百年孤独》,必须自己试着去分别段落。加西亚·马尔克斯刻意混淆了结构,他依循的是小说内部特殊的魔术时间,跳跃、循环,循环中有跳跃,跳一跳又绕回原点,这样的时间同线性的物理时间纯然是两回事。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这个魔术时间中来回进出,他自己清清楚楚,但读者读着一不小心就会迷路。

加西亚·马尔克斯写作过程中,最早手上有一份小说情节的组织表,同时也就是这个家族百年中发生过的事情的总表。这本书在原先的构想里,是要叫作《家》的——让人想起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要写他的家,写他的家族。后来《家》变成了《百年孤独》,这中间经过了十多二十年。写完之后,最了不起的成就是:我们从小说中完全找不到这个组织表了,我们无法一眼看穿这一百年究竟发生了哪些事,又是以什么样的顺序、什么样的因果连结发生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不让我们一眼看穿。他要我们自己去整理、自己去体会,那是小说内在的功能,文本本身就召唤读者用更仔细、来回寻索的方式阅读。它要求我们用自己的时间概念去整理,或者说,用我们的时间去和小说中的时间颉颃辩证。我们都知道《百年孤独》的叙述时间是跳跃的,但到底是怎么跳的?光是第一句话,就值得探究。这句话引起了许多讨论争议,就如同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最有名的第一句话一样。

《追忆似水年华》一开头,普鲁斯特刻意用了不符合法文文法、带有冲突时态的动词,产生了晃荡于过去与未来之间的游移。《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也同样带着冲突的时态。“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看起来像是一个简单的倒叙句。依照时态较模糊的中文来读,这本书叙述的时间起点,应该是布恩迪亚上校面对行刑队的那个时间。他在面对行刑队这刻,回想起爸爸带他去找冰块的那个下午。这里有两个时间,一是早一点的去找冰块的下午,另一是面对行刑队而产生回忆的那个时间。

但若读西班牙原文,或读忠实翻译的英文译文,那就不一样了。“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这句话用的是过去式。1换句话说,故事叙述的开端,不是面对行刑队那一刻,而是那一刻都已经成为过去了,才回头记录他面对行刑队时,想起父亲带他去找冰块的下午。这里不是两层,而是三层时间的叠合。

第一句话就确立了小说多重倒叙的原则,去了又回,回了又去,在这个时间点回想在另一个时间点上对于更早的、又一个时间点的记忆。那百年的时间长流被反复穿越飞渡,又频频在特定的点上停留钻凿。如果有时间有精力的话,你可以试着仔细将所有的穿越飞渡,像画一张地图般全部画出来,那会是陪伴你走出《百年孤独》叙述迷宫的指引图。若有那样一张图,你会更惊讶于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成就,他不是乱写的,不是随便在时间上高兴怎么跳就怎么跳的。

一种方法是将魔术时间转化回物理时间的顺序,如果你做得到的话,那可以画一张表。另一种方法是透过角色来整理。不是书前面通常会有的“人物表”,而是整理各个角色在不同章节如何出现,什么时候在什么状况下,前面的角色又在后面出现,这样画出一张表。还可以用事件发生的不同地点,再整理出一张表来。如此做完,加上一个前言,差不多就完成了一篇文学研究所的硕士论文,而且还是很扎实又很精彩的一篇论文。

不过做这种功课,或许可以写论文、拿学位,却显然不是阅读《百年孤独》最好的方式,更不会是享受加西亚·马尔克斯丰厚心灵质地的最佳途径。

在我们一般读者眼中,《百年孤独》是一本西方式小说,然而加西亚·马尔克斯却只承认一个西方小说的渊源——美国小说家福克纳。福克纳之所以吸引他,正因为其写的是不太像西方小说形式的小说。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带点诗意地主张:《百年孤独》其实是一首歌,一首叙事曲,一首具备特殊拉丁美洲形式的叙事曲。拉丁美洲叙事曲的特别形式决定了他要怎么样述说,由什么讲到什么,什么东西会让人家觉得有趣,什么东西会混淆别人的时间感受。他说,他写的是一首很长很长的歌,所以并不遵循西方式小说的架构与段落逻辑,所以这本小说的原始面貌看来极为素朴,没有章名,甚至没有分章号码,因而也不会有目录。

《百年孤独》很像中国农村里带着一把胡琴游走的瞎子讲出来的故事。你们有没有读过琦君散文里的回忆?瞎子到家里来说故事,一天说不完,第二个晚上继续说,第三个晚上继续说,第四个晚上继续说……这和读小说有什么根本差别?讲过的就讲过了,不能倒回去,不能把讲过了的拿回来和后来讲的、正在讲的比对。唯一能把握的,就是听讲过程中留下的松散印象。

让人家这样听的故事,也就会有不一样的讲法。说故事的人会假设,前面讲的故事中,听者会留下什么印象,会记得什么,又会记错什么。讲故事的人在这样的假设印象上继续讲下去。上次这个人不是死了吗?你有印象这个人死了,他就是死了。说故事的人今天又讲到他,他又做了一件事,如果是读小说,我们会翻回第三章,确定他前面真的死了,所以就认定现在他是鬼了。但说长篇故事不一样,说故事的人要你处于不确定的怀疑里。好像他死了,不是吗?那他怎么又回来了?是我记错了,还是他变成了鬼或者其他什么呢?故事一直在这种不确定的怀疑中进行下去,于是产生了前面提过的那种世界有许多可能的危险感。没办法查查看就找到答案,太多事无法安定确认下来。

长篇故事不提供清楚的结构,只是不断地叙述,从这个时点连到那个时点。加西亚·马尔克斯滔滔不绝的叙述,就是要阻止读者动用平常读小说的习惯——一看到布恩迪亚上校又面对行刑队了,赶紧找前一次是在哪里出现这个镜头,比对两次的异同。不,他要我们就那样入迷地听下去,听得迷迷糊糊的也没关系,迷离恍惚才是魔术时光应该带来的气氛。

巨大的叙事河流一路流下去,不会回头的,一直奔流入海。只有叙述终止了,我们才回头。你可以回头重来一次,重来两次,重来多少次都可以,但总是要让那歌唱下去,不然就失去这作品形式的特殊意义了。沉浸在叙事之流里,答案都在你的脑中,脑中对前面的故事留下什么印象,那就是什么了,因为这是一首叙事曲,是在时间流荡中不断变化的东西,而不是小说。

希望大家能够体会,这是对我们阅读经验的挑战。你可以试试每天睡前读《百年孤独》,读到睡着。其间会有一段意识模糊的阶段,不知道读到什么,不知道自己到底读进去没有,读了又似乎没读到。真的很像以前小孩听故事,或是躲在戏台脚看歌仔戏,听听看看就不支昏睡过去了。明天戏照样连着演下去,你不能说前面那段我没看到,可不可以倒带一下?樊梨花和薛丁山第一次决斗到底是什么结果你不知道,没办法,你睡着了,睡着了就是睡着了,那个叙述时间不会回来了。你就只能从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接下去,边看边猜测那第一次发生了什么事。我觉得这是阅读《百年孤独》最好的方法。

每天给自己一点时间,然后一直读到睡着,就睡了,不要回头,你认为你睡着前读到哪里,第二天继续读下去,再读到睡着,第三天再继续读下去。这样的话,说不定三五天你就可以把《百年孤独》读完。那样的话,五个星期的时间内,你或许可以读个十次。于是这部小说就进入了你的生命,成为你随身带着用以观察、理解世界的一面透镜,因而你的生命也就变得不一样了。

注:本文经“新民说·广西师大出版社”授权整合自《马尔克斯与他的百年孤独》。文中插图来自《百年孤独》50周年限量本插图(由智利艺术家LuisaRivera绘制)、西班牙艺术家XulioFormoso绘制作品及Netflix改编《百年孤独》电影宣传图等。

原文作者

杨照

整合

宫子

编辑

罗东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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