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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了19世纪初美国首富的皮毛产业,为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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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英国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被《纽约时报》问到“你为什么要攀登珠峰”时,所说的话流传至今:“因为山在那里。”对于一个想要实现自我的登山家而言,这恐怕是最恰当的回答了;不过,如果要问当年在新边疆不断拓荒的殖民者,他们为何要不断向前挺进,那肯定不是因为“荒野在那里”,而多半是因为“机会在那里”——甚至更直白地说,是因为“财富在那里”。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南北美洲的不同历史道路决定了其命运:在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控制的南美洲,由于土地肥沃、资源丰饶,殖民者主要迷恋于扩展种植园,并大量使用奴隶劳动力;而在迟来的英法两国治下的北美洲,则远没有这么好的自然条件,多是未经探索的蛮荒之地,能吸引白人向内陆边疆扩张的动力,除了土地之外,差不多就只有皮毛。用历史学家詹姆斯·亚当斯的话说,在普利茅斯殖民地建立之初,“《圣经》与河狸是年轻的殖民地的两个支柱,前者拯救了他们的精神,后者解决了他们的开销,同时这种啮齿类动物在二者中更为重要一些”。从印第安人手中获得皮毛后转卖到伦敦,这是移居北美的清教徒在最初十余年里主要的收入来源。到后来,随着这种皮毛交易不断向西扩张,它也成了美国领土扩张的关键动力,这些荒野猎人不断深入印第安人居住地,给土著文化带来了常常是毁灭性的深远冲击。

最初的殖民地定居者其实并不擅长狩猎,至少远不如印第安人在行,但他们是真正的资本主义者:通过控制贸易市场和流通渠道,他们控制了生产。这样,随着皮毛交易链条的逐渐成形,印第安人逐渐从原本的贸易伙伴,变成了“生产皮毛原材料的无产阶级”,他们定期交货,换取白人提供的物品作为自己的工资收入。这不仅使印第安人抛弃了原本使用的器物(因为从白人那里交换来的东西更好使),也抛弃了原有的生活方式。影响尤为深远的是枪支和烈酒这两种交易:枪支打破了部落之间的力量平衡,加剧了冲突;而烈酒则腐蚀了印第安人的精神——不夸张地说,某种程度上可能就像鸦片对近代中国社会所产生的作用。这些都大大加剧了土著社会的瓦解。

对于新大陆来说,这些欧洲白人是名副其实的“外来入侵物种”:他们并不是当地原有“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和土著社会尚未形成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且由于摆脱了旧有的欧洲社会,他们在这片新天地更能不受限制地谋求支配这里的资源,来服务于自己的利益。以前,印第安人虽然也偶尔猎取河狸,但都仅限于必要的生活所需,在很多印第安部落的传说中,甚至还将河狸奉为神灵,认为创世之初,正是这种神奇的动物潜入深水,用挖出的淤泥塑造成了如今的陆地,甚至创造了人类。但殖民者显然不会抱有这样的尊敬,那不过是一种可以用来牟利的啮齿类动物。由于欧洲市场对皮毛的市场需求极大,16世纪末的时尚潮流甚至让河狸皮帽子成为家境富裕人士的必备单品,因而捕杀时的自我节制是罕见和没有必要的,正如《皮毛、财富和帝国》中所言,那时的人们高喊的口号是:“趁有皮毛赶紧剥!”

最终导致北美皮毛业衰落的,并非19世纪末兴起的自然保护运动限制捕杀皮毛动物,而是因为滥捕滥杀本身就使得这个行业不再有利可图了。河狸不会进行长距离迁徙,繁殖能力低,因而过度捕杀很快就会造成这一物种在当地的灭绝——显而易见的是,捕猎河狸这一行当本身,可能会在最后一只河狸被捕杀之前就先崩溃。19世纪初美国的首富是皮毛商约翰·阿斯特,其身家折算下来相当于年的亿美元,在《福布斯》排行榜列出的史上最富有人物中位居第18,但他从年起,就逐步出手自己名下的美国皮毛公司股份,而将财富转入对房地产的开发,因为他已经明智地预见到皮毛业将风光不再。19世纪下半叶既是大量动物灭绝的时代,也是这些皮毛猎人自食其果的时代。

平心而论,当时的美国皮毛商抱有这样的心态不足为怪——这种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原本就是原始资本主义的通行模式。由于通过这种粗放型经济掠夺所获得的原材料几乎没有任何“成本”,因而在“生产”过程中往往毫不可惜地造成极大的浪费,兴起时一哄而上,激烈市场竞争的结果又使得产品最终往往卖得极为廉价。小说《屠夫十字镇》虽属虚构,却相当真实地刻画出了那个年代的气氛:一小群猎人连日屠杀远超出自己运载能力的野牛,而讽刺的是,正是由于过量供应野牛皮,最终导致这一市场崩溃——野牛皮变得太廉价,有钱人也不再追逐牛皮袍子的时尚,这更使得它一文不值。捕鲸业的历史也一样:在英国极地捕鲸季巅峰的年,共有多达头鲸鱼被猎杀;但两年后行情就开始下行,技术进步和英国经济*策大大削弱了对鲸油、鲸骨市场的依赖。在最好的时候,一头鲸鱼的鲸脂和鲸骨卖出的价钱是一个男人在岸上一年工钱的10~15倍,但过度捕捞和市场变动,很快使得整个行业不可挽回地衰败了。

在此,人们心中很容易浮出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这些人当时就不能考虑可持续发展呢?例如定期按计划猎杀一部分,通过限制供应量的方式控制价格,又或者可以养殖河狸、野牛,乃至在市场崩溃之前就预先考虑研发可替代品,未雨绸缪地提防市场剧烈波动。这些当然是后见之明,但当时的人就算想到,也不会采取这些做法,道理很简单:因为当时人们根本就没兴趣考虑什么“可持续发展”,而只想“捞一票就走”,整个社会就是“为了发财欲火中烧”的投机气氛。行业中人根本无意长期从事这个行业,之所以投身其中仅仅是因为它能带来暴利,而无论养殖还是研发,都需要投入长期成本,但何必呢?野生动物根本没有“成本”。至于限量供应,前提是国家或行业法规完善,能有效约束从业者的行为,但这在美式资本主义下也不存在:早在殖民地时代,人们就常常无视英王的法规与印第安人交易武器,法规原本就滞后,在暴利面前更被人争相抛诸脑后。

这又涉及另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段历史在美国是以这种方式展开?俄国历史上也有类似现象:驱使俄国猎人前往西伯利亚的动力便是对黑貂皮的市场需求,那就像是刺激他们远行的当代版“金羊毛”。这些俄国职业猎人更加残酷,常常犹如土匪,他们所到之处造成极大破坏,尤其是通过扣押人质、强迫当地原住民交出皮毛来交换人质——也就是说,如果美国近代的皮毛史呈现的是“不受限制的市场经济的残酷”,那么俄国的做法更像是控制农奴来进行权力勒索。在美国历史上,*府建立起来的交易点试图将私人交易者的行为规范化,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在市场竞争中输给了私营皮毛商人;但在俄国,则是皮毛商人和国家权力之间勾结,将一部分利润上缴给国库,这使得他们在西伯利亚所进行的活动更像是国家征服扩张的一部分,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活动。这意味着,美式资本主义更自由、更活跃、市场化程度更高,但同时也更不受限制地狂野发展,结果是国家很难对其活动进行管理调控,年金融危机也正是缘于同样的结构性因素。

对照中国历史来看,还有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在北美殖民者开始发展皮毛贸易的16世纪,明代中国也催生了对寒冷地带物资的巨大需求,却并未催生出类似的财富与帝国。明代中后期的内地社会对人参的需求量极大,在上*人参采掘一空后,随之转向东北,建州女真正是在与关内进行人参、貂皮的交易中逐步壮大起来,最终竟然战胜明*,建立了清朝。比照美国历史来看,这就好比印第安人通过河狸皮交易获得枪支、物资后,一点点壮大起来,最终统一了北美大陆,建立了自己的帝国。

中国历史之所以不同,不仅在于建州女真不像印第安人那样分裂,与对手之间的*事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也没那么悬殊,还在于一个关键要素:中国商人并不是资本主义者,他们无法将建州女真变为自己控制的经济链条下的生产者,相反是建州女真掌控了主动权,并能迫使明朝进行交易。值得注意的是,在清朝建立之后,国家立刻介入对人参贸易的垄断,而晋商虽然在外蒙市场控制着物资贸易,但同样必须依附于国家力量。很多人惋惜中国没能在明清时代自发进入资本主义,但这恐怕绝非偶然:社会构造早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所能选择的道路。

《皮毛、财富和帝国:美国皮毛交易的史诗》

[美]埃里克·杰·多林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甲骨文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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