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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说书美国史之一段简明的宗教史清教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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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的题目已经标明了“简明”和“普及”两个词,所以我们将挑出最有用最有实际价值的部分来讲,所以我不会介绍天主教的三位一体学说,也不会讲新教的“以信为义”,更不会涉及从奥古斯丁到加尔文之间的宗教哲学变迁。那么我们说什么呢?——我们说*治。

为什么是*治呢?难道宗教和*治不是分开吗?

*治的核心内容是解决人和人群关系,而宗教的目的是赋予一群人相同的思想,而思想会影响人群的行为,必然也就会和*治搅和在一起,所以宗教和*治本身就是难以分开的。在正常情况下,*治以一种习惯成常规的,约定俗成的模式来处理各种关系,而宗教和思想也是依照一种既定的模式来运作,两者就像是平行线一样,看似永远也不会交汇,但是却互相配合的天衣无缝。但是一旦宗教变了,那么就要去*治也按照宗教的方向改变,不然就要用*治手段强迫宗教回到原来的运动方向上,或者两者妥协,都适当修正自己的运动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宗教和*治相分开的状态。当然另一个方法是弱化宗教的地位,把它变成一种纯粹的“心灵鸡汤”俱乐部。而在这个时候显然是不行的,宗教非常强大,而且每个宗教派别都是立场鲜明,实际上这些宗教派别就是后来**派的前身,大体上主张国教的就是后来的托利*人,主张清教长老派的就是后来的辉格*人,而天主教代表落后的农业地区,清教徒独立派代表激进农业资本家,就历史发展来说,我们了解他们对*府和教会的构想比了解他们的教义更重要。

在中世纪的天主教里,主教既是地区教会的宗教领袖,同时教会还直接管理很多村庄甚至城市,所以在教会的领地内,主教还是世俗的领主。他拥有双重权柄,其中宗教权力来自于罗马教皇的授予,而世俗领地上的领主权力来自于国王。这是国王和罗马教廷互相争斗后妥协的结果,罗马教廷一度认为他们有权任命主教。而国王和皇帝则认为领地属于世俗范围,主教作为领主和其他世俗封建主一样,要受到国王和皇帝的管理。经过一系列的争斗之后,双方都没办法压倒对方,最后达成的妥协,地方教会受到世俗君主和罗马教皇的双重领导。

在英国国教中,各级主教都已经不再管理封建领地,而是仅仅料理教会事务。整个国教系统的名义上的最高首脑是国王,在国王以下是各大教区的主教,其中坎特伯雷大主教和约克大主教是教会的正副首领,其余四十多个主教,每个分管一个地区教会,而主教们在任命一系列的牧师分管下属的各个教区。国教的管理体系是自上而下地进行命令和管理,在教会中神职人员掌握权力,国王通过控制高级神职人员,控制教会。

而清教长老派主张应该由若干教民“选举”出来的“长老”组成的会议来掌握教会权力,这些长老可以不是专业的神职人员,可以结婚经商放高利贷等。在反对神职人员组成的官僚系统来掌握教会这方面,独立派也是如此,独立派也赞同通过选举出来的人员掌握教会权力,但是他们反对建立一个大的教会,他们认为教民们可以自己成立教会,然后一系列小教会之间组成一个联盟。如果形象一点说的话,长老会派主张的教会模式是中央集权,而独立派主张的形式是联邦制。

那么这种分歧其中的奥妙何在呢?那么我们将举个例子来讲解一些西方民主选举的奥妙——

我们假设现在开始选举一名镇长,镇上有一位令人尊敬有学识和社会阅历的长者,多年来为了本区域的公共事业出了很多力,也提供了很多很好的建议。现在他来参加竞选,毫无疑问,他很容易赢得镇长的职务,因为镇上每个人都直接地了解他的人品和能力。但是他要竞选市长的话,可以能会有些障碍,但是了解他,并支持他的人民可以帮助他在竞选期间充当志愿者,帮助他宣传和拉票,他仍然有希望赢得选举。如果到州长一级的话,那么支持他的没钱没势的小镇居民们,无法放弃自己的工作,在这么大的范围内为他提供支持和帮助,他赢得选举的几率就微乎其微。

随着空间的变大,选民对选举的控制能力会越来越弱,而选举会逐渐被操纵在有组织、情报和机动性的少数人手里。一个候选人参加选举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一支高薪聘请的专业选举策划团队,把他的各种讲演,光辉事迹,竞选口号编制成各种竞选广告,在各个城市里张贴,在各种媒体上发布广告,先为他造势。然后他在策划团队和大队保镖的簇拥下巡游各地,在他到达一个地方之前,进行讲演的场地的已经搭建好,树立各种标语和旗帜,并且提供各种饮料来招揽眼球,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进行演说,以及做一点“亲民秀”——行程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专业人士经过精心策划,并有各种势力进行严密的配合。同时,支持他的*派和其他势力也在行动,第一点是要赢得有钱人的支持,这样才能筹集到足够的款项;第二是要赢得媒体大亨们的支持,就像在英国无论是工*还是保守*,想要赢得大选,先要和默多克和他的新闻集团搞好关系。等等……在一个大的范围内进行竞选的每一个方面,都要求有一支有组织、情报和机动性的势力在背后支持,离开他就无法赢得选举。

在一个大的范围内的选举,实际上选出的并不是选民想看到的人选,而是少数人“推出”的人选。如果选民拒绝这样的人选,坚持自己的判断,但是由于他们四处分散,他们会分别投给一大堆候选人,最终因为选票过于分散而无法当选。所以他们只能在少数人推出的候选人之中,挑选一个看起来还算顺眼的。这也是为什么西方民主底层势力热衷于联邦制*府和地方自治,因为普通选民无论怎么折腾,也无法控制高级别*府,所以希望尽可能把更多权力留给可以影响的地方*府。

我们如果理解以上的过程就明白,长老会派和独立派的分歧所在。独立派大多是中小乡绅(采取资本主义经营的庄园主)、富农。长老会派大多是新贵族、大商人、金融业者,也就是说这些人支持长老会制度,最大的理由如下:他们拥有有足够实力让自己或自己的“朋友”,有机会在选举中成为“长老”,从而掌握教会权力。在当时的*治上,长老会派是非常强大的,他们一手控制国会下院,一手控制清教运动,同时占据一半以上的*府和司法职务。而与之相反的,没有这种机会而有能力让自己变成地方教会的主导者的人就会支持独立派。马萨诸塞殖民地是独立派建立的,但是当地的清教首领们却更倾向于类似长老会那种更严密的教会组织形式,因为跨海而来的清教领导层在广阔富饶的新世界里很快拥有了巨大的财富和影响力,这种经济地位的变化,反映在他们的宗教和*治理念上的变迁。除了在教会组织形式上的分歧外,在独立派中还存在少数人,他们不认可改良国教,而决心脱离英国国教另立新教会,后者就是分离派,他们中的一些就是建立普利茅斯的那些人。

注意!不要把上述内容理解为清教徒根据财产的多寡分为两个派系,即便是独立派的中坚分子也都是拥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人,长老派中大部分清教徒都是学徒和手工业者,独立派中也有很多对现实不满的自耕农,他们对英国的*治宗教现状表达不满,而的*治宗教理念方面,他们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往往是跟着两种不同的主张跑龙套而已,很多清教徒选择自己派系往往是根据当地教会组织是哪一派更有影响力,一般来说长老会派的基地位于城市中,而独立派位于交通便利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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