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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先有哈佛,再有美国最自由也最不自由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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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

第87篇我们说到了年,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商船因为天气的原因没能在目的地弗吉尼亚登陆,而滞留在了一个陌生的港口。为了可以在这片新世界生存下去,船上的人中的41人在《五月花号公约》上签字立誓,以“自治”的方式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从此开辟了英国凭借“契约”建立殖民地,继而创立美利坚民族的故事。而在这41人中,就有36名清教徒。

先来解释一下何为“清教徒”,这就要从德国维滕贝格大学的教授马丁.路德的“新教改革”说起,而这里的“新教”即是广义上的“基督教”。分不清楚天主教与基督教的小伙伴请移步度娘,大意就是“基督教”是从“天主教”中分离出来的一支,俗称“新教”,而新教的首创者就是马丁.路德教授。

新教反对当时腐败的天主教贩卖“赎罪券”大肆敛财,大批英国民众支持新教,直到玛丽一世女王横空出世,推翻了前任国王(爱德华六世)支持新教的政策,将余名新教徒烧死在火刑柱上(有点像商纣王的炮烙),也为自己赚取了“血腥玛丽”的称号。

为了调和天主教和新教(基督教)之间的矛盾,后来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以怀柔的手段调和两边宗教的矛盾,于是催生出了走中庸路线的“清教”,即以“清洁、净化教会”为目的的基督教。

约翰.哈佛

然后“清教徒”并没有过上几天舒心的日子,迫害随机而至。强调“唯我独尊”的天主教岂能容忍卧榻至此他人酣睡,于是清教徒们不得不逃离英国,踏上远征新大陆的旅程,这些人便组成了年签订《五月花号公约》的主力,而17年后的年,另一位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的年轻人也因为相同的目的来到美洲。

约翰.哈佛

然而不幸的是,年轻人抵达美洲的第一年就患上了“肺结核”,一病不起。临终前,他将平生全部的藏书和一般的财产捐给了马萨诸塞的一所学校。得到“巨额”资助的学校在三年内一跃成名,成为全美高校的佼佼者。为了纪念这位英年早逝的年轻人的壮举,这所学校以年轻人的姓氏为自己命名。这位年轻人叫做约翰.哈佛,这所学校就是当今大名鼎鼎的哈佛大学。

因为当初建立哈佛大学的目的是希望这所学校能与捐助者的母校剑桥大学齐名,于是哈佛大学所在地被命名为“剑桥市”,如今的剑桥市隶属于波士顿。顺带补充一些关于波士顿的小知识,这座既古老又现代的城市。居住在波士顿的早期移民大多来自英国林肯郡的波士顿,于是他们以自己故乡的名字命名自己新的家园,就像五月花号从普利茅斯(英国)出发,到达普利茅斯(美洲)一样异曲同工。

最自由与最不自由

那么,为什么说马萨诸塞最自由而又最不自由呢?还是要从清教徒的本质来解释。

马萨诸塞是在五月花号商船无意抛锚而选择的殖民地,他的建立首先摆脱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束缚,在不具备殖民合同(即现在的签证)的背景下,通过《五月花号公约》的契约形式,用“自治”的社会管理体制,用“自律”的行为模式来实现本身的“自由”。虽然,若干年后,英国政府还是成立了马萨诸塞公司,但“自治”的模式被沿用了下来,而且追求“自由”的思想也时时刻刻萦绕在这个城市。因此,才会在马萨诸塞的波士顿发生“倾茶事件”,进而最终打响了美国追求自由的“独立战争”第一枪。

波士顿倾茶事件波士顿倾茶事件

事情总有两面性,生而自由的马萨诸塞却是“最不自由”的地区。因为清教徒思想的排他性,他们认为只有清教徒才是上帝的“选民”,将来要上天堂,其他人不配享受如此待遇。在马萨诸塞,清教徒只能是唯一可以存在的宗教团体,他们不接受也不欢迎不是清教徒的移民者。

而且,清教徒的生活是相当自律的,他们一周工作六天,只休息一天,因为那一天要做礼拜,所以叫做“礼拜天”。清教徒的着装也体现了他们的自律——永远只穿黑色的衣服,女人从头到脚包裹得严严实实(是不是看着有点眼熟,像极了另一个宗教团体?)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和女人公众场合必须严格分开,包括在上帝面前做礼拜时。

清教徒装扮

总而言之,为了追求信仰自由的英国清教徒们漂洋过海来到美洲大陆,他们大多受过良好教育,例如约翰.哈佛,他们凭一己之力建立了全世界顶尖的高等学府。清教徒们的自律、自治为他们最终赢得了生前和生后的自由。

波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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