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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姆酒医院,朗姆酒专卖权怎样和医疗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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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布莱所代表的法纪失败了,澳大利亚现在落入士兵手中,被宵小之徒摆布,受朗姆酒的控制。此时,英国*府展示了它的神来之笔。年,它派出了一位新总督,这位总督是当时这个背信弃义的大陆的合适人选。

他是一名*人,一位酗酒狂人,一个无赖骗子,他叫拉克伦·麦夸里。从他来了之后,朗姆酒部队再也没有胜出的机会了。麦夸里的精明之处在于他意识到每个人都是骗子,并且接受这一事实,利用这一事实,然后再用骗术战胜他们所有人。

这就是澳大利亚医疗制度开始的方式。当时的悉医院,有的只是一处简陋的棚屋。因此当他带着负责殖民地的国务大臣卡斯尔雷子爵的严厉命令“禁止使用白酒饮料”到达悉尼时,麦夸里抛开这些命令,医院作为自己的首要事务。他决定出售专卖权——朗姆酒的专卖权,利用这笔收入来为这一计划买单。

麦夸里联系了三个富有的自由殖民者,向他们提出了自己的条件:用接下来三年进口6万加仑朗姆酒的专有医院。他甚至提出了具体的计划和方案。这三位投资者仔细考虑了这一条件,意识到他们一定会大赚一笔。与酒类经营特许权的价值相比,医院的造价算不了什么。士兵们当时或许也曾考虑过,而且也在计划如何应对这种情况,但是没有人仔细研究其中的附属细则。

麦夸里在合同中加了一个条款,规定*府仍然保留目前手中已有的所有白酒的销售权。假如麦夸里当时没有秘密储存7.6万加仑朗姆酒,那这一条款看起来就无关紧要,没有任何意义了。等到这些投资者明白了之后,一切都为时已晚。麦夸里空手套白狼,得到了价值4医院,并且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可以继续对他们辛辛苦苦进口的朗姆酒征税,这又使他赚到了英镑的现金。

澳大利亚的医疗制度就这样开始了,它是靠欺骗手段建立的。医院条件不太好,里面没有太平间——这是乐观的表现;里面没有卫生间——这就有点不实用了。这座建筑建好后当即被命名为“医院”,不久被称作“悉尼屠宰场”,如今成了新南威尔士议会大厦。这座建筑的缺点几乎就是麦夸里自身缺点的体现:他太爱自己的太太了。

麦夸里喜欢给建筑物起名字,并且以伊丽莎白·麦夸里的名字命名。时至今日,人们可以在悉尼的伊丽莎白大街购物,可以在伊丽莎白海湾划船,或者可以在植物园附近参观麦夸里夫人的椅子。伊丽莎白·麦夸里喜欢建筑,她有个建筑方面的图书室,而她本人痴迷建筑。没人知道医院那个不知姓名的建筑师到底是谁,但肯定是个与总督关系很亲密的人,所有历史学家都认为那个人就是麦夸里夫人。

被遗忘的朗姆酒澳大利亚建立在朗姆酒上,朗姆酒代表着叛乱,医院,就是权力,就是可以饮用的货币。如今,我们把澳大利亚同葡萄酒和啤酒联系在一起,但这些酒是后来才出现在澳大利亚的,并且都是局势稳定之后才出现的。第一本关于葡萄栽培的书于年在澳大利亚出版,但是它是由法语翻译过来的,译者忘了把季节颠倒过来,这一疏忽导致人们在1月份修剪葡萄。

人们最晚从年开始少量酿造啤酒,但当时的啤酒无法冷藏,常温啤酒在澳大利亚这个地方不大受欢迎。如今,朗姆酒在这个它创建的国家中几乎被人们忘记了,因为这个国家到处都是葡萄和葡萄酒公司(如Fosters)。

但是我们还是应当记住最初那些犯有重罪的拓荒者创作的“拓荒者之歌”(所谓的歌曲):在我的脊梁上刻下你的名字把我的人皮蒙在你的鼓上,在平克特岛给我戴上枷锁,从此刻一直到天国我可以吃你的粗茶淡饭,就好像是味美多汁的西班牙李子,甚至可以被绞死只要你给我朗姆酒

见面时,喝酒;分手时,喝酒;结交时,喝酒;成交时,喝酒;吵架时,喝酒;和解时,喝酒。——弗雷德里克·马里亚特《美国日记》年,美国最大的酿酒厂一年能生产1.1万加仑威士忌。该厂老板是美国初期著名的酿酒商,名叫乔治·华盛顿。华盛顿的一生颇具传奇色彩。

在成为威士忌巨头之前,他事实上已经在*界甚至在*界有所建树,在此我们无须赘言。本来华盛顿在*治上曾竞选过职务,结果失败了。之后他再次竞选,这一次他向选民免费分发酒水,结果胜出了。

他在年竞选下议院(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及马里兰州的民选*府)议员时的花费如下所示:宴请朋友:3英镑13加仑葡萄酒,10瓶:6英镑15先令3品脱白兰地,1/3瓶:4先令4便士13加仑啤酒,1/3小桶:16先令3便士8夸脱(1夸脱≈1.14升。——编者注)

皇家苹果酒,1/6瓶:12先令30加仑高度啤酒,8桶:1英镑1大桶和1桶潘趣酒:总共26加仑上等的巴巴多斯朗姆酒,5瓶:6英镑10先令12磅精制甜酒,1/6瓶:18先令9便士10碗潘趣酒,2/6瓶;每份1英镑5先令9.5品脱朗姆酒,7瓶:每份5先令7便士1品脱葡萄酒:1先令6便士当时只有名合格选民。

(没错,向每个选民提供大约1品脱啤酒、1杯葡萄酒和1品脱朗姆酒。)至于他在*队中的功绩,那就更是大有意思了。本来他有个不错的想法,把自己手下士兵的朗姆酒配给量加倍,结果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也就是建立了所谓的美利坚合众国。在那之后,他又开始了一次为期很短的斗争,为的是对威士忌征税。

最后,他静下心来专注于酿酒这一正经生意,他的产品种类非常丰富:经过四次蒸馏的威士忌,黑麦威士忌,肉桂口味的威士忌,以及利用苹果、柿子和梨酿造的白兰地。他的这一生意相当赚钱,因为在这个刚刚建立的名叫美国的新奇国度,白酒很受欢迎。西部酒吧进化史从年到年,美国白酒的消费几乎增加了一倍,从原来每人每年的5加仑增加到9.5加仑。

人们对白酒的这种喜好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西部大开发的结果。北美殖民地开创之初,当地人完全继承了欧洲人的饮酒文化,主要以啤酒为主。清教徒前辈移民原本不是要在普利茅斯岩登陆的,但“五月花号”轮船上没有啤酒了,因此他们不得不停留在此。

当时他们建立了啤酒厂,虽然新大陆上的水完全可以饮用,但身为欧洲人,这些朝圣者依然对喝水嗤之以鼻,他们依然恪守第九章中提到的埃尔弗里克原则:“有啤酒就喝啤酒,没有啤酒才喝水。”或者,像一个名叫威廉·伍德的清教徒定居者说的那样,美国的水“矿物质更丰富,水质更清澈,人们认为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水了……但是与优质啤酒相比,我还是不喜欢喝水”。

但是,啤酒有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运输。一桶啤酒很重,并且与一桶白酒相比,里面所含的酒精不是很多。如果你是个拓荒者,向广袤的未知西部地区进发,马车上的空间有限,运输的货物重量也很有限,与啤酒相比,一桶威士忌可以让你醉的次数更多,醉的距离更远。一旦你远离文明社会、远离啤酒厂(这两者是一致的),你想拥有的一定是那桶白酒。除了芒特弗农庄园之外,还有更好的地方可以买到白酒吗?

(芒特弗农庄园是华盛顿的庄园。——译者注)这个庄园是根据英国海*上将爱德华·弗农的名字命名的,他经常穿一件粗布外套(grogramcoat),因而人送外号“老格罗格”。弗农用水稀释水兵们每日定量的朗姆酒,因而根据他的外号,人们把这种酒称为“格罗格酒”。

无论什么时候到西部野外去,美国人都会随身携带一桶威士忌(或者是用梨酿造的白兰地,如果他们当时感觉良好的话)。因此,越是远离纽约市、费城、波士顿以及喜欢狂饮啤酒的东海岸,你就越能发现白酒取代了啤酒的地位。这种取代非常直观。纽约人同他们那些英国同类人一样,早餐时依然喝啤酒,而肯塔基州人的早餐则被说成(年)“3杯鸡尾酒和咀嚼烟草”。

结语

这里的鸡尾酒从本质上说同它的名字完全一样,“鸡尾,这是一种烈性酒,包含各种白酒、糖、水和苦味液”(年)。即使在当时,早餐时喝威士忌也被认为是一种挑战,因此加入一点果汁,或者其他手头有的东西,这样人们就可以吸收酒精早餐中所有的营养成分(现在人们也这样认为),不至于喝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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