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最近先是读完了《富兰克林自传》,发现富兰克林的经历与美利坚民族的成长过程十分相似。
自传里面,富兰克林提到其父辈是清教徒,家族原本住在英国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已有三百年之久,后来不堪忍受宗教迫害,父辈移民到北美洲,他就成了移民的后代,出生地是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的中心波士顿。就在“五月花号”到达到达美洲的一百多年后,年,正值7岁的富兰克林也不堪忍受在哥哥印刷厂的待遇,独自离开闯荡费城,一路辛苦,靠着自己的勤劳智慧,一路走向成功,最后成了美国开国元勋之一。富兰克林的经历就体现着穷小子积极上进最终取得成功的“美国梦”。
而美利坚民族的成长过程源自年,英国几十名不堪忍受英国国教迫害的清教徒,搭乘租来的“五月花号”漂洋过海、历尽艰险到达美洲建立一个以清教徒为核心的普利茅斯殖民地,这个殖民地为后续不断吸纳外来移民奠定基础,待殖民地扩展到3个、合众国成立,继续吸纳外来移民发展壮大,最终形成一个大国。整个过程,尤其是开始阶段,是一个异常艰辛的过程,绝不仅仅是中学历史课本中的一句话“年,几十名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到北美洲,随后建立美利坚合众国”这么简单。《富兰克林自传》里面,富兰克林写道小时候喜欢阅读《天路历程》,实际上《天路历程》这本书写的就是基督徒经历各种艰难险阻,最终获得灵*拯救。
正是被这段清教徒坚定宗教信仰、海外艰苦创业的历史所吸引,就顺带阅读了原普利茅斯殖民地第二任总督写的《普利茅斯开拓史》(本文大部分内容线索参考自该书),本文试图沿着清教徒从离开家乡、经过普利茅斯、到达新普利茅斯港的过程做一个梳理,在这个过程中,我